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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
“零支付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镇(乡)人民政府,炉城、榆林街道办:
现将《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的实施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抓好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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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26日
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
“零支付”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,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,保障母婴安全,根据《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疗卫生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》(甘委发〔2019〕2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
在全市实施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政策,督促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(以下简称:助产机构),为广大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、有效、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,进一步降低我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,实现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率达100%。
二、资金来源
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专项补助资金。
三、资金补助对象和使用范围
(一)补助对象
1.金宝搏户籍的农村孕产妇在市域内住院分娩的;
2.金宝搏户籍的农村孕产妇在市域内住院分娩因危急重症,按照分级诊疗原则转入上级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。
(二)使用范围
金宝搏户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个人应支付的所有医疗费用。
四、补偿程序
(一)在市域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,实行“一站式”费用结算。即农村孕产妇入院时,需提交户口簿(或身份证)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孕产妇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,由分娩机构审核,出院时填写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申请表》,并根据《甘孜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结算表》由分娩机构垫付患者个人应支付医疗费用。
(二)金宝搏市户籍农村孕产妇在市域内住院分娩的,因危急重症按照分级诊疗原则转入上级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,出院时先自行垫付个人应支付的医疗费用。在出院后两个月内将分级诊疗转诊单、出院证、住院发票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身份证、社保卡、《甘孜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结算表》复印件和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申请表》到所属镇(乡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。
(三)各助产机构、镇(乡、街道)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月末凭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台账》和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月报表》到市妇计中心(以下简称:市项目办)定期审核,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。
五、保障措施
市人民政府成立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收集全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的报账汇总资料,并审核、申请拨付补助资金,指导、监督项目的实施。
六、工作职责
(一)村医、村级计生服务员职责
掌握所属辖区孕情,填写村级孕情台账,及时向镇(乡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,宣传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政策,动员孕产妇进行“三病”检测及建卡。
(二)镇(乡、街道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
负责对村医、村级计生服务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,按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建卡、“三病”检测、系统管理、宣传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等政策,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落实服务和管理要求。并对辖区内本市户籍的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对象进行审核,填写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台账》和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月报表》,定期向市项目办报送。
(三)市域内助产机构职责
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,严禁超范围用药,做好“零支付”政策补助对象人员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。并每月末向市项目办报送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台账》(附件2)和《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月报表》(附件3)。
(四)各镇(乡、街道)职责
大力宣传金宝搏市户籍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政策,积极动员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。
(五)项目办职责
1.报账资料的审核;
2.及时申请拨付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补助资金;
3.对市域内助产机构执行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 “零支付”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;
4.做好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基本信息的资金使用情况、项目进展情况的统计和分析;
5.对各助产机构、镇(乡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。
七、监督与管理
市卫健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医保局和市审计局负责对金宝搏市户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补助资金的审核、申请和拨付,并对其市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。
附件:1.金宝搏市农村住院分娩市域内“零支付”领导小组名单
2.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台账
3.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月报表
附件1
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
领导小组名单
组 长:谢红霞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副组长:钟 鸣 市卫健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成 员:周长林 市卫健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
王 丫 市财政局副局长
杨龙琼 市医保局副局长
刘利华 市审计局副局长
王 丽 市卫健局妇计股股长
高 艺 市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
沈 竹 市人民医院负责人
杨兴岚 市二医院副院长
何念华 市妇计中心主任
张雪梅 市妇计中心保健部部长
各镇(乡、街道)分管计生负责人
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周长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何念华同志任副主任,张雪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。
附件2
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
台 账
单位(公章): 填报时间:
享受补助人员基本情况 |
资金补助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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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序号 |
孕产妇姓名 |
年龄 |
身份证号码 |
家庭住址 |
分娩时间 |
分娩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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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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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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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填报范围:只填报市域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。
2. 此表由市项目办、各助产机构、各镇(乡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档备查,各镇(乡)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孕产妇进行跟踪管理,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。
3. 次月2日前报此表至市项目办,由市项目办汇总后,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。
附件3:
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 月 报 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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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市) (盖章) 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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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份 |
住院分娩孕产妇数(人) |
市域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数(人) |
分娩方式 |
市域内住院分娩总费用(元) |
市域内住院分娩补助金额合计 (元) |
享受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政策孕产妇数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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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产 |
阴道助产人数(人) |
剖宫产人数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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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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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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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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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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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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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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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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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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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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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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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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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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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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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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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人: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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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“住院分娩产妇数”是指金宝搏市农村和非农村户籍孕产妇住院分娩数。 2、“市域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数”是指每月市域内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数,2=4+5+6,每月只填报当月数据。 |
附件4:
金宝搏市农村孕产妇市域内住院分娩“零支付”
申 请 表
镇(乡、街道) 村(社区)
申请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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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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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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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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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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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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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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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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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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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卡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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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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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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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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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诊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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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总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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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报销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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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支付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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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自付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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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申请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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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个人 承诺 |
本人已知晓补助条件及标准,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 申请人签字并盖指印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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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产机构初审意见 (包含所有补助经办人意见) |
助产机构经办人意见(签字): 助产机构领导意见(签字、盖章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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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项目办(复审)意见 |
实际救助 金额(元) |
责任领导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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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签字: 复核人签字: |
信息公开选项:依申请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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